【因违规约定收益分成 中山证券一营业部前员工遭罚】
11月6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赵宇瀚在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肇庆星湖大道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给客户介绍他人为其操作账户,并参与约定投资收益分成和投资亏损补偿的行为。由于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赵宇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北京商报记者通过查询中证协官网发现,当前中山证券旗下已无名为赵宇瀚的员工。(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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