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5
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
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下发的《关于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2025〕8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易思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专门组织人员会同发行人、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对反馈意见的有关问题逐项进行讨论研究和落实回复,对涉及招股说明书的部分进行了修改及补充说明(楷体加粗部分为修改、补充的内容)。
发行人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君合”或“发行人律师”)也根据问询函对由其出具的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说明,相关文件将作为本问询函回复说明的附件提交。
除另有说明外,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招股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回复内容 字体样式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问询函回复的修改与补充 楷体(加粗)
目 录
目录...... 3
1.关于产品与技术...... 4
2.关于市场竞争力...... 110
3.关于客户...... 140
4.关于销售模式...... 170
5.关于收入...... 194
6.关于成本和毛利率...... 284
7.关于采购和供应商...... 319
8.关于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339
9.关于存货...... 369
10.关于期间费用...... 400
11.关于现金流量...... 439
12.关于股东...... 446
13.关于股权变动...... 458
14.关于收购子公司...... 474
15.关于募投项目...... 482
16.关于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 503
1.关于产品与技术
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产品根据主要实现功能可分为视觉检测系统、视觉引导系统、视觉测量系统三大类,各类业务存在不同的细分产品,如漆面缺
陷检测系统、涂胶质量检测系统等,部分产品配置了视觉工作站,并对外销售新车型配置软件、检测产品或其他产品;(2)发行人产品的系统构成基本相同,可分成视觉传感器、控制系统和软件。公司自主设计电路板和结构件并委托供
应商加工,然后自主进行装配、标定、测试等环节完成产品生产;(3)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包括线体集成商、终端客户(汽车整车厂和零部件厂)、贸
易商;(4)工业机器视觉产品的主要功能包括识别、测量、定位、检测,对于汽车制造的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压铸、电池、零部件等领域,发行人产
品覆盖其中部分场景;(5)发行人主要产品中的“柔性在线测量系统、间隙面差测量系统、焊缝质量检测系统、漆面缺陷检测系统”属于工信部等 7 部门联合发布的《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 年)》中支持的产品
类型;(6)公司是国内最早规模化为汽车制造提供机器视觉设备的企业之一,打破了国外厂商的长期垄断。
请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报告期内视觉检测系统、视觉引导系统、视
觉测量系统区分主要产品的收入、毛利构成情况。
请发行人披露:(1)发行人产品的交付形态、使用方式、具体应用场景,软硬件具体构成和研发生产过程,区分自主研发、委外研发、对外采购的具体
情况,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核心技术及技术壁垒的具体体现,发行人核心技术
收入的计算是否准确;(2)发行人主要产品配置视觉工作站或其他配套产品,以及销售新车型配置软件、检测产品或其他产品的具体情况、主要客户及业务
模式,是否运用了公司核心技术,与机器视觉系统产品是否在销售数量、销售
需求、交付形态等方面存在匹配关系;(3)区分线体集成商、终端客户、贸易商等客户类型,披露发行人主要产品交付、安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