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曦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沐曦股份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查阅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和相关支撑性资料,对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合理性、必要性、合规性进行了核查。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已于2025年10月24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5〕2507号文同意注册,批文落款日为2025年11月12日。根据注册批文,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686.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755.5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9,931.10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12月11日出具《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5251号)。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使用 调整后拟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 金额
1 新型高性能通用 GPU 研发及产 340,992.38 245,919.76 245,919.76
业化项目
1.1 其中:第二代高性能通用 GPU 136,977.30 84,101.70 84,101.70
1.2 第三代高性能通用 GPU 204,015.07 161,818.06 161,818.06
2 新一代人工智能推理 GPU 研发 57,813.35 45,305.64 45,305.64
及产业化项目
3 面向前沿领域及新兴应用场景 102,115.42 99,141.19 98,705.70
的高性能 GPU 技术研发项目
合计 500,921.15 390,366.59 389,931.10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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