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 年度,我们作为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就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 年 4 月 10 日至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俞
雪华、周勇、黄博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俞雪华担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
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俞雪华、周勇、许良军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俞雪华担任。上述委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工作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审计事项相关工作提出了丰富的意见和指导。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 1 次会
议,审计委员会审议讨论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审计与监察计划表的议案》。
(二)2024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 2 次会
议,审计委员会审议讨论了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 3 次会
议,审计委员会审议讨论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2024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 4 次会
议,审计委员会审议讨论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 5 次会
议,审计委员会审议讨论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审阅了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工作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审计中存在的其他重大事项。并对其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2、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时外部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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