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中)
本人作为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的工作中,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并有效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林中,196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软件平台军用中间件研究中心副主任、总工程师;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计算机学会 CAD&CG 专委会委员;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学位委员会副主席;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3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在召开会议前及会议期间,与公司积极沟通联系,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
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等均符合法定要求,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和股东大会情况表如下:
1、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 应参加会议 实际参加会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姓名 次数 议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林中 7 7 0 0 否
2、出席专业委员会情况
独立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事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实际参加会议次 应参加会议次数 实际参加会议次
数 数
林中 1 1 1 1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应参加会议次数 实际参加会议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事姓名 参加会议
林中 3 3 否
(二)现场考察及持续情况
2024 年,本人通过会谈、电话、腾讯会议及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信息及重大事项进展,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管理和财务状况,积极关注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谏言献策。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我一直关注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业绩考核结果等事项,对公司的规范治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我一直关注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持续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对本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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