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HUNAN WARRANT PHARMACEUTICAL CO., LTD.
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园区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
订稿)
二〇二五年五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注册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华纳至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本东先生控制的合伙企业。华纳至臻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华纳至臻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价格为 34.1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 34.12元/股确定,数量不足 1 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327,08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5、发行对象华纳至臻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不同意见,发行对象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满后,发
行对象减持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 6,000.00 万元已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中扣减。
7、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截至本次发行完成时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8、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9、公司积极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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