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
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纳药厂”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华纳药厂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6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3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0.8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24,27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5,654,751.4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
报告》(天健验〔2021〕2-19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含 4.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该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含 3.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该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含 2.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该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该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追加确认了 200 万元超额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在上述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范围
1、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