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倍轻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65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41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7.40元,共计募集资金 422,234,000.00 元,坐扣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 31,556,38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90,677,62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
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1,767,205.91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58,910,414.0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43 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根据募投资金使用情况,预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进行为期12 个月的现金管理,总计用于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具体使用会
根据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和银行理财产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同时,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下同)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综上,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日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时保证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流动性的情况下购买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产品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银行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闲置自有资金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结存金额,在授权的额度范围内,将闲置部分分笔进行现金管理,最高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含本数),最长期限不超过 1 年(含一年),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闲置自有资金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
数),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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