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数科”或“公司”或“上市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1、保荐人制定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要求。
2、保荐人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与公司的日常沟通、现场回访等方式开展
持续督导工作,并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对公司进行了募集资金半年度现场检查。
4、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具体内容包括:
(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三会会议材料;
(2)查阅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等内部控制制度;
(3)查阅公司主要往来款科目明细,查阅公司出具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说明;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
(5)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6)通过公开网络检索、舆情监控等方式关注与发行人相关的媒体报道情况。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基于前述保荐人开展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公司存在以下事项:
公司因在 2025 年 2 月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期未及时
审议事项,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
《关于对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50 号。发现上述事项后,保荐人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公司于 2025年 2 月 2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就超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披露。收到浙江监管局警示函后,保荐人积极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募集资金制度管理内控、提高其对募集资金管理重要性认识的同时,全面加强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监管。
除上述事项外,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其他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商业机密等是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深耕数码喷印市场的关键因素。如果公司知识产权被竞争对手侵犯,核心技术、商业机密等被泄露,将导致公司存在市场竞争优势下降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海外市场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为 48,211.77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6.46%。全球纺织印花市场主要分布在欧洲和亚洲地区,公司主要竞争对手 MS、EFI-Reggiani、Epson、HP 等外资企业在品牌、资金、技术、市场渠道等方面具
有一定优势。如果公司产品及服务不能持续满足客户应用需求,维护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和客户口碑,则公司会面临较大的海外市场拓展压力。同时,若出口市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环境、经济形势、对华贸易政策、外汇管理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也会对公司的海外市场开发、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数码喷印设备核心原材料喷头主要依赖外购的风险
公司数码喷印设备核心原材料喷头主要依赖境外采购。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喷头占工业数码喷印业务成本比例超过 30%,存在喷头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和依赖外购的风险。未来,若公司数码喷印设备核心原材料喷头供应商与公司业务关系发生不利变化、或其供货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或因国家间贸易争端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及时供货,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80,590.96 万元。如果未来受到经济环境等突发事件以及客户自身经营发展不如预期等因素影响,导致客户的经营和付款能力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进出口国的外汇管制措施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导致公司存在不能按期或无法全部收回上述应收账款的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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