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1:07:21 股吧网页版
科思科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转增比例:每 10 股转增 4.9 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存在差异化权益分派。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278,699,803.56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268,173,557.07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95,095,714.97 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 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 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
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105,747,925 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
的 1,000,000 股后为 104,747,925 股,合计拟转增 51,326,483 股,本次转增股本后,
公司的总股本为 157,074,408 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鉴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1,000,000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存在差异化权益分派。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 202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 年不派发现金红利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未实现盈利,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之一为:“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尚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 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81,767 股,回购金额 2,488,232.42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前述金额视同现金分红。

公司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战略重心聚焦于技术创新和市场扩张,以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并把握未来增长机遇。为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需要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推进智能无人装备、芯片等项目研发,强化人工智能、智能无线通信、
智能云计算、虚拟现实等核心技术攻关,同时加强高端人才引进和产能扩建。当前的资金配置将有效支撑公司可持续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更丰厚的长期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