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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30 17:01:40 股吧网页版
悦安新材: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0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在公司广州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12月2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李上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实施完毕,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2 股,董事会同
意公司根据《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16.25 元/股调整为 13.33 元/股,首次及预留授予数量由 235.45 万股调整为 282.54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调整为225.036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调整为 57.504 万股。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李上奎先生、王兵先生、于缘宝先生、李博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二)《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和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
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5 年 12 月 29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13.33 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 36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57.504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李上奎先生、王兵先生、李博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三)《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 2026-2030 年发展战略和规划>的议案》

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经济环境及公司经营实际编制了《公司2026-2030 年发展战略和规划》,明确了公司未来五年发展方向。董事会根据《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议,同意公司 2026-2030年发展战略和规划事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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