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2 18:59:47 股吧网页版
西安奕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奕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西安奕材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 年 8 月 27 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西安奕斯伟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53 号),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53,780 万股,发行价格 8.6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63,583.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0,682.75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全部到位,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出具了《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609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子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项目资金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进行投入。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科学合理地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投资产品品种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本数),投资产品的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循环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具体由公司首席财务官组织负责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视同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收益存在一定波动风险,但整体风险可控。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