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本人作为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唐有根,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材料学专业,工学博士学历。1986 年至今,任职于中南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
士生导师。2016 年 9 月至 2022 年 9 月,任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17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0 年 5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
中南大学化学电源与材料研究所长,化学电源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主任,湖南省电池行业协会会长,湖南省电池材料与电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中国储能与动力电池及其材料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国化学会电化学委员会委员,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氢能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理事,新能源汽车国家大数据联盟理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
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召开了 5 次股东会,11 次董事会,本人参加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 会情况
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次数 席次数 方式出 出席 数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会议
唐有根 11 11 10 0 0 否 5
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重大事项等相关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未有无故缺席的情
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东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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