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5-064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格林美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为充分发挥双方在关键金属资源循环利用、原料供应、技术研发、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优势,开展深度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市场对超高比能电池材料的需求和挑战,提升企业效益,实现合作共赢,双方一致同意进行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进一步升华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公司与格林美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合作协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协议,2026 年-2028 年,格林美预计每年向公司供应各类电池原料与材料产品 15 万吨,其中包括氯化钴的供需量约为 3.6 万吨/年、硫酸镍的供需量约为 3.6 万吨/年、四氧化三钴的供需量约为 1.8 万吨/年、三元前驱体的供需量约为 3.6 万吨/年、碳酸锂/磷酸锂的供需量约为 2.4 万吨/年,以上均包含回收料在内,格林美根据公司需求进行保供,三年合计供应 45 万吨。
以上数量为双方根据当前市场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后续行业政策、市场供需情况如发生变化,相应数量会进行调整,公司不作采购保证,具体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以双方签署的采购订单为准。
4.若本协议的条款充分履行,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供应链稳定性。
5.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协议履行期限为 2026 年-2028 年,对公司 2025
年的业绩影响较小。
6.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格林美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充分发挥
双方在关键金属资源循环利用、原料供应、技术研发、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优势,开展深度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市场对超高比能电池材料的需求和挑战,提升企业效益,实现合作共赢,双方一致同意进行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进一步升华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41643035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 A 栋 20 层 2008
号房(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注册资本:512,429.9057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28 日
营业期限:2001 年 12 月 28 日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二次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生态环境材料、新能源材料、超细粉体材料、光机电精密分析仪器、循环技术的研究、开发及高新技术咨询与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普通货运(不含危险品,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超细镍粉、超细钴粉的生产、销售及废旧电池的收集与暂存(由分支机构经营)。塑木型材及铜合金制品的生产、销售及废线路板处理(由分支机构经营);废旧金属、电池厂废料、报废电子产品、废旧家电、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玻璃回收、处置与销售(以上
营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
关联关系说明:格林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财务数据(单位:亿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667.97 737.11
净资产 235.00 250.56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3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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