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4 18:51:06 股吧网页版
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5-063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投资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的各种存
投资种类 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包括但不限
于国债逆回购、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10 月 24 日,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资金周转及主营业务开展,保障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6个月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逆回购、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由于公司的部分自有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了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及主营业务开展,保障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逆回购、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大中型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公司经营需要时或认为需规避风险时,可便利地转换为公司的流动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及主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投资理财评审小组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有效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理财合同及法律文件。

二、审议程序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资金周转及主营业务开展,保障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委托理财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逆回购、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现金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办理相关委托理财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 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需要时或认为需规避风险时,可随时转换为公司的流动资金,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