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3 17:25:46 股吧网页版
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4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5-060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

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或“公司”)股东宁波海诚领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海诚”)持有公司股份 33,504,7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4%,其中:股份减持计划披露前,宁波海诚持有公司股份 27,920,634 股,股份减持计划披露后,公司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宁波海诚持有公司股份由 27,920,634 股增加至 33,504,761 股。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 年 6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
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宁波海诚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不超过 4,200,000 股,即
不超过股份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 1%,拟减持期间为 2025 年 7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完成 2024 年度权益分派,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420,771,001 股增加至 504,691,083 股,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预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5,040,000 股, 即不超过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的 1%。

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收到股东宁波海诚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自 2025 年 7 月 21 日至 2025 年 8 月 29 日期间,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
公司股份 3,223,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宁波海诚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钨新能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自 2025 年 7 月 21 日至 2025 年 9 月 22 日期间,宁波海
诚减持公司股份 5,035,204 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比例为 1.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宁波海诚领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33,504,761股

持股比例 6.64%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33,504,761股

注: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因无法区分 IPO 前取得和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具体股份数量,此处均标示为 IPO 前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股东名称 宁波海诚领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2025 年 6 月 28 日

减持数量 5,035,204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7 月 21 日~2025 年 9 月 22 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5,035,204 股

减持价格区间 48.00~90.96元/股

减持总金额 289,892,187.50元

减持完成情况 已完成

减持比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