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4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坚定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条件下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公司现金流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金额
以实施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中期分红的授权安排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4、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需满
足中期分红条件方可执行。
2、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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