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陈菡女士、何燕珍女士、钟炳贤先生,其中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生导师、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公司独立董事陈菡女士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出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成员的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全年共召开六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16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菡女士主持,审计委员会成员陈菡、何燕珍、钟炳贤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听取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3 年审计计划的汇报、听取了财务总监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以及公司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招评标情况的汇报。
(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13日以现场方式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柯井社 300 号之一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菡女士主持,审计委员会成员陈菡、何燕珍、钟炳贤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听取了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2023 年度现场审计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关于 2023 年度经营情况的汇报、听取了财务总监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结果的相关情况的汇报,并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
(三)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现场方式在中国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长路 78 号公司海璟基地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菡女士主持,审计委员会成员陈菡、何燕珍、钟炳贤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听取了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的汇报,并通过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2023 年度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一季度会计报表》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表决结果为:3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最后,全体委员确认了《2024 年度关联人名单》。
(四)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 日以现场方式在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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