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3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中国福建省厦门市展鸿路 81 号波特曼财富中心以
现场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浩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总经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总经理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合 2024 年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对 2025 年经营状况的预测编制了 2024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对于公司 2025 年度经营状况的预测。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截至 2025 年 3 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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