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2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琛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
2.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票0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事宜,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事项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票0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发展的切实需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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