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后续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审慎核查,就国光电气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05 号《关于同意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1,935.4932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51.44 元,募集资金总额 99,561.77 万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946.73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0,615.04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全部到位,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1]670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9,214.53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募集资
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74,263.09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领事馆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含现金管理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001012600767181 募集资金专户 47,399,741.09 -
司成都领事馆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001013500767178 募集资金专户 69,308,860.37 -
司成都领事馆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001012600767192 募集资金专户 51,273,655.78 -
司成都领事馆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001013300767188 募集资金专户 34,647,786.27 -
司成都领事馆路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73010078801000001928 募集资金专户 817.87 -
营业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001024001001112 大额存单账户 25,000,000.00 现金管理
司成都领事馆路支行 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001024001001156 大额存单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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