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报告
2024 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杨建强、冯开明和董事蒋世杰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财会知识的独立董事杨建强担任。2024 年 1 月 3日,由于董事李泞先生被聘任为公司总经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李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补选董事蒋世杰先生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 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审议结果
1.《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确认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 2024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2024年4月15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通过
日
6.《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
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计委员会监督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4年4月25
1.《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通过
日
2024年8月27
1.《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通过
日
2024 年 10 月 1.《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通过
30 日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尽职尽责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能,合理表达相关事项的专业意见,履行了以下职责:
(一)审阅年度财务报告工作
1.认真审阅了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沟通,确认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2.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与独立董事、年审会计师沟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认真审阅了公司初步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3.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一次审阅了公司2024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事项;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其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公司经营情况进行评价。
(三)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我们通过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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