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5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5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35.493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1.44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561.77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0,615.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8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6700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1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8.87 万元,2022 年使用募集资金 5,933.56 万元,2023
年使用募集资金 6,273.53 万元,2024 年使用募集资金 9,214.53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余额为 74,263.09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4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领事馆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含现金管理余额)如
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 存储余额 备注
类别
中信银行股份有 募集
限公司成都领事 8111001012600767181 资金 47,399,741.09 -
馆路支行 专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 募集
限公司成都领事 8111001013500767178 资金 69,308,860.37 -
馆路支行 专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 募集
限公司成都领事 8111001012600767192 资金 51,273,655.78 -
馆路支行 专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 募集
限公司成都领事 8111001013300767188 资金 34,647,786.27 -
馆路支行 专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 募集
行股份有限公司 73010078801000001928 资金 817.87 -
成都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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