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4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46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4,500,659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500,659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5 月 28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3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焱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三)2023 年 4 月 10 日至 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 年 4月 19 日,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并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珠海冠
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
(五)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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