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42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冠宇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 截至 2025 年 4 月 29 日,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价已触发“冠宇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
正“冠宇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5 年 4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如再次触发“冠宇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39 号文同意注册,珠海冠
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了 30,890,43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
行总额 308,904.30 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2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8 年 10 月 23 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10 号文同意,公司 308,904.30
万元可转债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冠
宇转债”,债券代码“118024”。
根据有关规定和《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冠宇
转债”自 2023 年 4 月 28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23.68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3 年 6 月 5 日起公司可转债的
转股价格调整为人民币 23.5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因公司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手续,自 2024 年 5 月 31 日起公司可转债的转股
价格调整为人民币 23.5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4 年 7 月 29 日起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人民币 23.25 元/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8.1931万股已
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完成股份登记手续,经计算,前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
登记完成后,“冠宇转债”转股价格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 公 司 决 定 向 下 修 正 转 股 价 格 , 公 司 将 在 上 海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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