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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14 16:49:34 股吧网页版
珠海冠宇:关于诉讼进展暨终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5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15
债券代码:118024 债券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暨终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二审上诉人、一审第一被告

是否对上市公司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单独或合称“ATL”)之间的专利争议案件中已有 14 个 ATL 的专利被
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或法院判决无效,已有 12 个案件被 ATL 主动撤诉,已有 2
个案件被法院驳回 ATL 的起诉。公司所研发生产的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本次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
中院”)送达的关于 ATL 起诉公司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ATL 称公司
产品涉嫌侵犯其 ZL201210405678.9 号专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3 年 7 月 7 日,公司收到福州中院对前述案件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根据上述《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害名为“一种软包装锂离子电芯加宽结构及其制作方法”(专利号:
ZL201210405678.9)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ATL 经济损失和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 4,015 万元;公司负担案
件受理费中的 24.6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司不服上述福州中院的一审判决,并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2025 年 2 月 7 日,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
(第 580366 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上述 ATL 起诉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的涉诉专利 ZL201210405678.9 号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暨涉诉 ATL 专利被宣告无效的公告》。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一、撤销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闽 01 民初 1645 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 446800 元,退还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诉人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 346800 元、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 446800 元分别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研发生产的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与 ATL 之间的专利争议案件中已有 14 个 ATL 的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或
法院判决无效,已有 12 个案件被 ATL 主动撤诉,已有 2 个案件被法院驳回 ATL
的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结果,已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 ATL 的起诉,本次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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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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