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5-010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规定了“关于
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
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
会计政策要求,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了“关于
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要
求,公司决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
露”、“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7 号》,公司财务报表已按解释 17 号的要求披露 2024 年度与供应商融资安
排的相关信息。
①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
以及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的款项
列报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 月 1 日
短期借款 19,001,601.07 —
其中:供应商已收到的款项 19,001,601.07 —
应付账款 9,457,721.86 —
其中:供应商已收到的款项 — —
②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的类型和
影响:
公司因供应商融资安排,2024 年度终止确认应付账款同时确认短期借款的
金额为 22,142,928.70 元,属于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变动。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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