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1 年 7 月 26 日,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知日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2024 年 11 月 19日,容知日新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容知日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
间为 2021 年 7 月 26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国元证券负责容知日新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对公司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姚阳、王奇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5 年 4 月 21 日至 2025 年 4 月 23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姚阳、王奇、陈松松
(五)现场检查内容
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承诺履行情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并与公司高管等有关人员访谈;
2、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等资料;
3、查阅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内部控制等文件;
4、核查公司持续督导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情况;
5、检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做承诺及履行情况;
6、查阅公司重大商务合同及相关资料;
7、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召开三会的相关文件及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容知日新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等资料,核对公司相关公告,并查阅了公司其他内控制度。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制度,三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履行责任,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三会运作情况良好。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已披露公告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清单及文件等资料,对其是否符合信息披露制度进行核查,重点关注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披露内容是否完整,并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合规,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文件、相关会议记录及公告,核查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并与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等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使用明细台账及大额资金支付凭证,查阅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公司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三会文件和公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有效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分别与保荐机构以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持续督导期内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以及重大对外投资相关的文件,查阅了三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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