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王文明先生、王亮先生、非独立董事陈宇杰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王文明先生担任,王亮先生、陈宇杰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全体成员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五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第七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年度
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会
第八次会议 2024 年 4 月 15 日 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
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制
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8 月 22 日 议案》《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第十次会议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
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第十一次会议 2024 年 10 月 24 日 案》《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中汇会计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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