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拓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博拓生物202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7号)同意,公司于2021年7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6.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4.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1,333,334.85元,扣除与发行费用有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91,964,124.54元(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9,369,220.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3日到位,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第681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82,936.92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12,378.20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7,390.53
减:投资理财产品及通知存款 5,000.00
加:已置换未转出的发行费用和尚未支付的发行费 -
加:利息收入 3,979.34
加:理财收入 1,844.87
减:手续费支出 0.58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822.76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3,169.0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以及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