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编号: Z2913100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7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1〕249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66.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2,133.3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196.4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2,936.92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1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1年9月8日至2024年12月31日。鉴于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本次合并交易已于2025年3月14日完成交割,自该日起,存续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继续履行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2024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国泰海通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
法定代表人 朱健
保荐代表人 沈强、夏静波
联系电话 021-38676666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名称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88767
注册资本 10,666.67万元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富泰路17号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途义路27号
法定代表人 陈音龙
实际控制人 陈音龙
董事会秘书 费其俊
联系电话 0571-89058091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1年9月8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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