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7 19:02:17 股吧网页版
普冉股份: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0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董事会共有 6 名董事,
实到董事 6 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楠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就本议案所述事宜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于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之日,《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予以废止;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进一步授权的人士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取消监事会和《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关事项所涉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同步制定、修订完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人数并增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
增加董事会人数,董事会人数由 6 名增加至 8 名,其中增选 1 名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卓增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董事会人数并增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需股东会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