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6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645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国信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9,000.00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将
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T 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交易平台(IPO
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科创成长层》,上市时未盈利的科创板公司,自上市之日起纳入科创成长层。截至《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公告日,必贝特尚未盈利。如上市时仍未盈利,自上市之日起将纳入科创成长层。
网上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的,首次参与新注册的科创板成长层股票、存托凭证的申购、交易前,应当以纸面或电子形式签署《科创成长层风险揭示书》,由证券公司充分告知相关风险。投资者未签署的,证券公司不得接受其相关委托。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实施。战略配售在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和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和组成。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18.37 元/股(不含 18.37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8.37 元/股的配售对象中,拟申购数量小于 2,880.00 万股(不含 2,880.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8.37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 2,880.00 万股的,按照申购时间从后
到先,将申购时间晚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 13:14:18:487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拟申购价格为 18.37 元/股,拟申购数量为 2,880.00 万股的,且申购时间均为 2025
年 10 月 14 日 13:14:18:487 的配售对象,按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
配售对象从后到前的顺序剔除 55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计剔除 230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491,190 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 16,387,940 万股的 2.9973%。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7.78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5 年 10 月 17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09:30-11:30,13:00-15:00。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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