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09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附录
序号 文件名称 页码
1 发行保荐书 1-40
2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41-211
3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12-220
4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21-230
5 法律意见书 231-587
6 律师工作报告 588-809
7 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 810-861
8 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的文件 862-86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目 录
目 录...... 1
声 明......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人名称...... 3
二、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它项目组成员情况...... 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4
四、本次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的类型...... 4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4
六、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5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 7
第三节 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8
一、推荐结论...... 8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8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9
四、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9
五、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 12
六、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 13
七、发行人的发展前景评价...... 24
八、其他事项的核查意见与说明...... 30
九、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核查...... 33
十、关于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核查...... 33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因保荐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保荐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文件所有简称释义,如无特别说明,均与招股说明书一致。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本保荐人”或“中信证券”)。
二、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它项目组成员情况
中信证券指定彭浏用、熊志兵为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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