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分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赛分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04 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4,997.5690 万股,并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416,464,084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76,959,7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0.5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9,504,2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4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对应股东合计 30 名,股份数量为 255,704,3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61.40%。其中,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数量为 4,997,569 股,对应股东 1 名;除
战略配售限售股外,首发部分限售股数量 250,706,767 股,对应股东 29 名。上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现该部分限售股
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一)部分限售股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股东南京华泰大健康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泰大健康一号”)、南京华泰大健康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泰大健康二号”)、南京道兴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相关规定。若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
3.如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之承诺事项,则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股东苏州夏尔巴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相关规定。若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
3、其他股东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相关规定。若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
3.如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企业/本人愿意承担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部分限售股股东的持股意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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