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证券代码:688757 证券简称:胜科纳米 公告编号:2025-035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内容: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科纳米”或
“公司”)全资子公司胜科纳米(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胜科” )
或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拟投资建设“青岛检测分析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本次投资建设项目”)。
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人民币约 5 亿元(含建设厂房、购置设备费等,
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入为准),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
行贷款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青岛胜科或其合并报表范围内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合理规划调整。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建设项目尚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立项备案、环评报批、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等程序,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与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建设项目投资金额等均为预计,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自然灾害、施工进度等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按期完成的风险。
3、本次投资建设项目是基于当前行业前景、技术水平、公司发展战略等综合因素作出的判断,但由于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等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投资计划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加快重点区域市场布局,充分发挥公司在半导体第三方检测分析领域的竞争优势,满足公司不断增长的检测分析市场需求,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拟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胜科纳米全资子公司青岛胜科或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拟使用人民币约 5 亿元投资建设“青岛检测分析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投资建设项目的所有后续事宜,并签署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尚须政府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青岛检测分析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二)实施主体:青岛胜科或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
(三)建设地点及规模:山东省青岛市,具体项目选址、用地面积以实际情况为准
(四)投资总额:人民币约 5 亿元(含建设厂房、购置设备费等,最终项目投资以实际投入为准)
(五) 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方式,青岛胜科或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合理规划调整。
(六)建设内容:在青岛布局新建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同步引进各类专业的分析检测仪器,扩大公司现有半导体检测分析能力,为集成电路企业提供失效分析、材料分析、可靠性分析等检测分析服务。
有关本次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信息以最终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在全国多点布局实验室的战略
规划,有利于公司把握半导体第三方检测分析的发展机遇,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进而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同时,将实现公司产线升级与实验室建设,进一步赋能公司研发创新,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建设项目尚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立项备案、环评报批、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等程序,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与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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