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0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自科技”、“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负责中自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号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
1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 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
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保荐机构已与中自科技签订《保荐协
2 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3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中自科技业务
情况,对中自科技展开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 2024年度中自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
4 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 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 法违规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
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2024年度中自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
5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
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中自科技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6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
承诺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保荐机构督促中自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全
7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 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
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 制度,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守行为规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 保荐机构对中自科技的内控制度的设计、
8 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 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中自科技的内
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 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
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 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保荐机构督促中自科技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9 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
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
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保荐机构对中自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
10 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 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 报告的情况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
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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