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信永中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公司业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庄瑞兰女士,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友娟女士,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2009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王先生, 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等情况。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中国证券 因在执行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庄瑞 2024年12月23 监督管理 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过
1 兰 日 警示函 委员会西 程中存在部分审计程序执行不够
藏监管局 充分等问题,给予签字注册会计
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质量复核
信永中和建立了一整套标准的管理体系、执业标准、专业规范和质量控制体系等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业务质量领导责任的承担和多级质量复核体系。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以内部审计平台控制为基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由现场负责人、负责经理、负责合伙人及独立复核合伙人开展四级质量复核控制。
现场审计阶段,现场负责人对全部审计工作底稿逐一复核;负责经理对所有底稿进行二级复核;负责合伙人对关键审计事项、风险事项、重要审计事项及调整事项进行复核;独立复核合伙人代表事务所在整体层面进行质量控制复核与风险管理。
2、项目质量检查
信永中和制定了审计质量检查有关制度,审计执行委员会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信永中和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检查;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
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监督检查;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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