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及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1 年 7 月 12 日出具的《关
于同意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2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或“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45,541,08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49 元,募集资金总额 705,431,406.65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75,919,082.9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629,512,323.69 元,上
述款项已于 2021 年 8 月 12日全部到位。
2022年 7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同意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1号),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17,610,85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4.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0,985,9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1,181,198.7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9,804,701.21 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公司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及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
壹石通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截至目前,前述持续督导
期限已届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募集
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已注销。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金公司将对其剩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中金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 座 27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 座 27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 陈亮
保荐代表人 苏海灵、罗翔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壹石通
公司的外文名称 Anhui Estone Materials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外文简称 Estone
公司办公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 10 号
邮政编码 233400
公司网址 www.estonegroup.com
电子信箱 ir@estonegroup.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300783089311E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
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
经营范围 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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