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格科微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格科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科微”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格科微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保荐机构已与格科微签订《保荐协
2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
备案 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等方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3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格科微业务
情况,对格科微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2024 年度格科微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4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 2024 年度格科微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5 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 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格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科微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6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诺 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
承诺
7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 保荐机构督促格科微依照相关规定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行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 保荐机构对格科微的内控制度的设
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格
8 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科微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控股子公司管理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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