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1
关于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7 月 27 日出具的上证科审〔2025〕129 号《关于厦门恒
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落实函”)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坤新材”、“发行人”或“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发行人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落实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具体回复内容附后。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一致;
2、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或相乘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3、本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引用原招股说明书所列内容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请发行人结合业务模式、同行业可比案例和报告期以前年度会计政策,进
一步论证报告期对引进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公司引进业务的背景及业务模式
(一)公司引进业务开展背景
自 2014 年起,由于光电显示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公司筹划业务转型。随着
团队引进、渠道沟通以及资源积累,公司逐步确定转型集成电路关键材料的发
展战略。为快速切入集成电路领域,公司半导体团队采用引进业务策略,即通
过引进境外厂商产品,将其导入境内晶圆厂并实现销售,阶段性替代境内晶圆
厂原采购自境外厂商的产品。
2016年至 2017年,公司持续尝试导入境外光刻材料和前驱体材料相关产品,
当时境内市场环境为公司引进成功提供了支撑。公司引进业务首先在前驱体材
料方面实现突破,并依靠前驱体材料导入的成功经验将光刻材料导入客户 A1和
客户 C。自 2016 年起,公司引进产品包括光刻材料、前驱体材料及电子特气等
陆续通过客户验证并实现销售。通过引进业务,公司快速切入集成电路产业链,
并获得稳定的利润和现金流,为后期自产业务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引进产品对应客户和供应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引进 对应供应商 对应客户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号 产品 名称 名称
名称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SK Materials
1 Performance 客户 A1 14,204.63 72.63% 11,633.86 68.06% 13,756.04 71.00%
Co.,Ltd.
光刻 (SKMP)
材料 SK Materials
2 Performance 客户 C 498.46 2.55% 500.49 2.93% 519.53 2.68%
Co.,Ltd.
(SKMP)
3 前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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