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普拉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72 号)同意注册,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532,619
股,并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为 405,326,189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71,594,7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6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33,731,4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3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2,580,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4%。上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现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
核查意见
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580,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64%,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4 月 29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通数量 数量(股)
本比例 (股)
1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2,580,040 0.64% 2,580,040 -
售限售股的持有者
合计 2,580,040 0.64% 2,580,040 -
注: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明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限售股 2,580,040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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