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12 月
目 录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1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3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5
议案一: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026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5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须知。
1.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经公司审核,符合条件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等可进入会场,公司有权依法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会场。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本次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营业执照或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3.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4.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5.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会召开前一天向公司进行登记。会议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提问;不能确定先后顺序时,由会议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6.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姓名
/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及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每位股东及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 2 次。
7.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8.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9.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10.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11.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2.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13.股东出席本次会议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14.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5)。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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