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8 17:37:06 股吧网页版
艾森股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9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以微信、电话的方式,向全体持有人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会秘书
陈小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持有人 56 人,实到持有人 56 人,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792.60 万份,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100%。

根据《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持股计划》”)、《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前述合计 4 名持有人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158.52 万份,未参与本次会议所有议案的提案及表决。因此,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份额总数为 634.08 万份。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能够有效落实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切实维护全体持有人共同利益。因此,同意设立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主任 1 人,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在管理委员会中担任职务。

持有人会议同意通过《关于设立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4.08 万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
反对 0 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本次
会议的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徐雯、朱霞、梅瑜为本次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前述人员均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合格持有人,已履行出资义务,具备相应专业能力与责任心,无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该等人员非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且与该等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持有人会议同意通过《关于选举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4.08 万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
反对 0 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本次
会议的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

同日,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徐雯为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及其授
权人士办理与本次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授予管理委员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权利,授权期限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授权内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3.代表全体持有人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事务;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

5.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6.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决策持有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