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688719 证券简称:爱科赛博 公告编号:2025-063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425.19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538.5418 万股的 3.68%。
一、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25.19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538.5418万股的3.68%。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自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的,应当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薪酬委员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1、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95人,占公司2024年底员工总数1045人的9.10%。具体包括公司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述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的,该激励对象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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