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4 月
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唯赛勃环保材料制造(上海)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上海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10000729394470F。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3,438,600 股,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唯赛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ave Cyber (Shanghai)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 899 号
邮政编码:20162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375.4389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本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办法,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利益。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合成材料制造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及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及销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及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和出资方式:
序 发起人名称 认购股数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号 (万股) (%)
1 唯赛勃环保材料控股有限公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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