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雷琳娜)
2024 年度,本人作为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现将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雷琳娜,女,1982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 年 11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3 年 9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会计;2014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上海通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16 年 3 月至今,
任上海谋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11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上海纬翰
融资租赁公司风控总监;2020 年 3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上海喆林财税咨询事
务所总经理,2020 年 3 月至今任上海喆胜管理咨询事务所总经理;2020 年 4 月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概述
(一)参与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作用,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会议召开前,我详细审阅议案资料,向公司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2024 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两次未亲 会次数
自参加
雷琳娜 6 6 0 0 否 4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我在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报告期内,我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并出席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出席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出席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提名委员会 1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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