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唯赛勃环保材料制造
(上海)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1 日依法整体变更设立,注册资本 12,380.00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051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21 年 7 月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3,438,600 股,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518 号验资报告确认,发行后注册资本为 173,754,389.00 元。
本公司 A 股股票科创板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173,754,389.00 元,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310000729394470F,法定代表人:谢建新。注册地: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 899 号。
本公司及子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主要从事膜材料及相关专业配套装备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反渗透膜及纳滤膜系列产品、膜元件压力容器、复
合材料压力罐等。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
批准。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
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收入确认政策,
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三、15、附注三、18 和附注三、24。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
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
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
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金额占集团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
20%以上的款项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单项账龄超过 1 年的预付账款余额占集团预付
账款总额的 20%以上的款项
重要的在建工程 单项在建工程项目超过集团总资产 0.5%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项账龄超过 1 年的应付账款余额占集团应付
账款总额的 20%以上的款项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损益占集团合并净
利润的 10%以上
重要子公司 子公司净资产占集团净资产 5%以上,或子公司
净利润占集团合并净利润的 10%以上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
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
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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