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研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泰海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1 号)(注册生效日为
2023 年 7 月 12 日),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 30,420,000 股,发行价格为 29.66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902,257,200.00 元,扣除 102,543,821.47 元(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9,713,378.5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54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根据《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公告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以及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告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27),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 年产 5000 吨聚醚醚酮(PEEK)深加工系列 25,004.97 22,364.57
产品综合厂房(二期)项目
2 创新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6,629.36 5,825.29
3 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11,020.40 7,320.4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合计 52,654.73 45,510.26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结项名称 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结项时间 2025 年 12 月 26 日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1) 7,320.40 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2) 6,385.28 万元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3) 39.31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4=1-2+3) 974.44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74.44 万元
注 1: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调整募投项目“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额由7,320.40 万元调整为 11,020.40 万元,该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拟投资额保持不变;将实施主体变更为中研复材(上海)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实施地点变更至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 1500 号 37 幢;将达到预定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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