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95.07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 21,288.4185 万股的 1.39%。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36.07 万股,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1,288.4185 万股的 1.11%,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预留 59.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1,288.4185 万股的 0.28%,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一)本激励计划的目的和原则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其他股权激励计划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本公司同时正在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要情况如下: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2022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以 30.0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24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36.97 万股限制性
股票;于 2023 年 3 月 3 日以 30.0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3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35.31 万股限制性股票。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本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95.07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1,288.4185 万股的 1.39%。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36.07 万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1,288.4185 万股的 1.11%,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预留 59.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21,288.4185 万股的 0.28%,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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